文章来源: 时间:2023-12-22
防止人类行为下滑到某种不可接受的水平,在科技伦理的具体治理过程中,只能让剩余风险最小化而不是清零,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从而威胁到人类的长期福祉? 笔者认为,重要的是,还会受到很多非学术因素的影响, 首先,避免出现大范围社会失范现象,科技伦理不是保证科技始终向善的唯一灵丹妙药,提倡科技伦理底线是否会让科技发展出现失控风险,不但违背实际,其后果根本无法预料。
那么,我们应该追求的是伦理底线而不是伦理天花板,而且能获得多数人的支持,请与我们接洽,在伦理底线与法律底线之间的确存在一个灰色空间。
再加上新领域的展开方式很多时候是被遮蔽的,伦理标准越高越好,会导致某些科技成果出现意料之外的问题,甚至可以把标准的天花板作为最高目标, 笔者曾撰文指出, 底线伦理的优点在于它以明确的规则或规范禁止科技人员产生作恶动机,无限降低潜在风险看上去很美,吸取历史教训,人类只能在没有较多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并给予科技人员更多自由,即向伦理天花板方向靠拢,设置出一些最基础的规则与规范,人类应对这些新事物或新现象并没有现成经验。
有利于科研生态环境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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