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时间:2023-11-27
期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现予公示,。
拟同意设置江西飞行学院等8所学校, 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442 电子邮箱:ghsszc@moe.edu.cn 附件: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3年11月6日 (责编:聂俊穹、刘颖婕) ,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请署名向我们反映,如对设置学校有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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